10月21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因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光能)以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海达光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海达光能于2022年12月向证监会申请主板IPO,于2023年3月注册制平移至上交所,经历一轮问询。2024年9月30日,海达光能IPO因财务数据过期而中止,2024年10月21日撤回IPO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海达光能报告期内现金分红1.05亿元,而本次IPO拟补流1.1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玻璃、光伏建筑一体化用玻璃(BIPV)及其它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自公司设立以来,作为光伏行业技术变迁的亲历者,公司始终持续关注光伏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并以此作为公司内在技术研发的源动力,相应的配套研发光伏玻璃的深加工工艺与技术。经过近20年的行业深耕与经验沉淀,公司形成了16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知识产权体系,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国家标准《建筑光伏组件用镀膜玻璃》(GB/T 41314-2022)起草单位之一,荣获了无锡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无锡市科技研发机构”以及“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定的“无锡市智能制造车间”、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评定的“准独角兽”、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
光伏玻璃的品质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和发电效率。公司致力于做“更高效、更多附加值”的玻璃产品,所建立的业务体系核心要求之一即是能够持续输出品质稳定可靠的产品。自2008年始,公司持续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通过了SGS检测机构的ROHS测试、SVHC测试。在此基础上,公司完成了全产线的连续自动化生产改造,实现了精细化生产管控,达到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的国家标准,并分别于2019年、2022年取得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被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纳入“2022年无锡市智能制造标杆名单”、被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授予“江苏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以及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在客户群体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并与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包括天合光能(688599.SH)、晶科能源(688223.SH)、晶澳科技(002459.SZ)、SunPower(美股上市公司)、中节能(000591.SZ)以及GAF(系北美最大的商业和民用建筑屋面生产企业之一)、横店东磁(002056.SZ)、东方日升(300118.SZ)、圣戈班等新能源应用或开发企业。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833.3333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277.7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全海直接持有公司31.11%的股份,同时通过海达集装箱厂间接持有公司13.3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4.4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斌武持有公司31.09%的股份,朱丽娜持有公司8.00%的股份,朱光达持有公司5.33%的股份,其中,朱全海与朱丽娜、朱光达系父女、父子关系,朱全海与陆斌武系翁婿关系,陆斌武与朱丽娜系夫妻关系,朱全海、陆斌武、朱丽娜和朱光达合计控制公司88.84%的股份,且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过程中应当提前磋商并始终采取一致行动,各方磋商时若不能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应以朱全海的意见为准;此外,朱全海担任公司董事长,陆斌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综上,朱全海、陆斌武、朱丽娜和朱光达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