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承德宇舟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承德宇舟钛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万吨高品位钛精粉项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