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国对条约的基本范围存在分歧,限制全球塑料生产可能很难实现。
近日,全球塑料污染治理进程政府间谈判委员会(CIC-5)第五次会议在韩国釜山举行全体会议,但由于各国对该条约的基本范围存在不同意见,未能就《塑料污染国际公约》达成最终协议。其中,对化学行业至关重要的一个分歧是是否应该在全球范围内限制塑料生产。作者认为,巴拿马主导的限产提案是善意的,但现阶段,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塑料生产并没有过剩,而是仍然不足。这决定了生产限制极难在全球范围内同时推出。全球对塑料的来源限制是大势所趋,但可能需要首先采取市场相对饱和的发达地区的形式。
此前,巴拿马苏米通过了限产提案,要求签署方明确减产目标,建立监测机制,从源头控制塑料生产。该提议得到了100多个国家的支持。支持塑料限制的国家和环保组织认为,限制塑料生产对于公约的成功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塑料产量急剧增加的背景下。任何没有生产限制的条约都可能无法有效解决塑料污染问题。作者认为, 这个提议没有错。源头控制是应对塑料污染的必然选择,也是现阶段可行的选择。毕竟,控制塑料生产企业比在每个社区建立有效的回收渠道更容易。
然而,这一提议忽视了几个现实因素。例如,对于塑料市场相对饱和的地区,限制生产相对容易,对社会影响较小。但对于塑料需求仍在飙升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设定产量上限呢?如果法规太低,发展中国家的塑料市场很容易失控。如果监管过高,发展中国家很容易成为塑料生产中心,相当于发达国家将塑料产业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此外,沙特阿拉伯等产油国对该提议表示反对的原因主要是经济原因。在经济转型中,产油国利用塑料生产作为石油需求的替代品。与此同时,沙特阿拉伯的目标市场是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将对沙特阿拉伯的塑料甚至石化行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而且由于指标不明确,这种影响很难预测和估计。因此,沙特代表表示:“文件中莫名其妙地写了几个条款。它们根本不在谈判范围内。"
作者认为塑料污染问题很复杂,关系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对生产、消费、回收、处置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还必须考虑上下游产业的影响以及与居民生活的互动。可以公平地认为,这一考虑对于塑料市场相当饱和的发达国家来说是现实的、可能的;同时,如果发展中国家加强使用和回收方面的努力,对经济和社会不会产生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