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权观存在缺陷
联合国的人权制度相当全面,涵盖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然而,西方对人权的看法和做法,特别是美国的人权,是相当有问题的--例如,不同权利之间缺乏平衡。此外,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经常过度强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忽视生命权、发展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更糟糕的是,尽管美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但它并没有加入九项核心人权公约中的六项。按照联合国的标准,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人权问题比比皆是。例如,在美国约3.3亿总人口中,超过3000万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而且没有一个西方国家保证男女同工同酬。两者都违反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此外,西方不承认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西方倾向于认为人权是个人权利,认为集体权利可能被滥用,而不承认个人权利也可能被滥用,并对集体权利造成巨大损害。
例如,几年前,一些丹麦和法国漫画家发表了许多人认为亵渎伊斯兰教的漫画,激怒了世界各地的穆斯林,但他们却诉诸言论自由,这是一项个人权利,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在西方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高峰期,许多人以人身自由的名义拒绝戴口罩或遵守抗疫措施,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沉重的生命损失。
与西方的概念不同,在中国哲学中,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
一个理想的人权保护制度应该兼顾个人和集体的权利,自由和责任,并在权利和义务之间取得平衡。在这方面,中国平衡权利和义务的人权观更符合时代要求。
美国和许多西方国家也倾向于忽视国情的差异,并要求所有国家遵循相同的人权规范。但事实是,人权不能脱离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美国无视这些条件,一直试图将西方人权理念强行移植到其他国家,并将人权作为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导致政治斗争、社会动荡、经济弊病和人类苦难。
西方也陷入了法律主义的两难境地。它将人权问题几乎完全视为法律问题,这本身就是有争议的。相比之下,中国认为在完善法治的同时,通过经济、社会和政治综合措施来保护和促进人权。